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壹、依據
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4學年度補助實施戶外教育與海洋教育計畫。
依據桃園市戶外教育及海洋教育中心114學年度計畫。
貳、目的
結合戶外教育精神,培養學生主動探索自然與環境的能力。
引導學生實地觀察與紀錄戶外景點,提升其探究、表達與批判思考能力。
參、辦理單位
指導單位: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。
主辦單位:桃園市政府教育局。
承辦單位:桃園市戶外教育及海洋教育中心。
肆、獎勵方式
國小、國中兩組,各組分別取以下名次:
第一名1組,獎金5000元,每校獎狀乙紙,每位學生獎狀乙紙,指導老師嘉獎一支。
第二名2組,獎金3500元,每校獎狀乙紙,每位學生獎狀乙紙,指導老師嘉獎一支。
第三名3組,獎金1500元,每校獎狀乙紙,每位學生獎狀乙紙,指導老師嘉獎一支。
佳作若干,每校獎狀乙紙,指導老師獎狀乙紙。
伍、結果公告
預計於115年3月24日(二)前於競賽網站公告獲獎名單。
本競賽無頒獎典禮,獲獎資料將郵寄至各校。
主辦單位有權視參加作品表現與評審結果,名次以「從缺」、「不足額入選」或「增加得獎名額」等辦理。
若前三名獲獎指導老師非公教人員(請各校於報名時即註明),則頒獎狀乙紙。
陸、預期效益
提升學生主動探索自然環境與在地文化的興趣與能力,培養永續關懷意識。
增進學生媒體素養,學習如何觀察、紀錄與有效傳達訊息。
促進學生溝通表達、團隊合作與創意思考能力,強化跨領域學習成效。